因工作需要,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法院委托瀘州融兆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PART1
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聘用制書記員6名,聘用制法警1名。
PART2
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書記員崗位應聘人員應為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不限男女)的高校畢業生,法警崗位應聘人員應為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不限男女)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
在同等條件下,應屆畢業生、碩士研究生、法律或法學專業、有相關工作經歷、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聘用。
5.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取得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89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6.能熟練運用Word、Excel等電腦操作軟件,能準確、快速地進行文字錄入和編輯。
7.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祖父母、父母、子女)、近姻親關系(配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未在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法院轄區內從事律師職業。
8.符合法律法規和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3.涉嫌犯罪被調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高校應屆畢業生。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適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PART3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以下步驟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為2025年11月6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工作日,2025年11月12日18:00止。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者于2025年11月12日18:00前,將相關資料發送至電子郵箱:2604845568@qq.com。電子郵件名稱以“姓名+聯系電話”的形式命名。
報名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報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近期藍色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電子版照片(照片附在報名表上);
(4)2023、2024年畢業并保留應屆生身份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未參明;
(5)其他證明材料(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報名咨詢電話:0830-6669768,手機18281148107(劉女士)。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各類證件、材料及所填寫的相關情況進行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及手續和不如實填寫相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環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資格審查時間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4日,電話通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招聘名額與資格初審通過人數之比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如報名結束后未達到1:3,經區法院研究后可降低比例至1:2。
(三)考試、測試
考試分為綜合知識測試和面試,聘用制書記員加試計算機速錄測試,聘用制法警加試體能測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綜合知識測試成績占總成績30%、計算機速錄測試成績占總成績20%、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2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
綜合知識測試。采用版線下答題考試模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法律基礎知識、公文類知識、時事熱點等綜合知識,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判斷題、宣傳信息寫作題。請參加測試人員攜帶身份證按時到場。采用閉卷考試,卷面滿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
計算機速錄測試。主要在計算機上測試錄入漢字的速度和準確率,在規定時間內,以輸入完整、準確的漢字數量進行評分,滿分100分。
體能測試項目:1000米跑、1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遠。執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礎體能項目訓練標準》,每個單項為100分,體測成績折合為100分,體測成績=(1000米跑成績+100米跑成績+4×10米折返跑成績+立定跳遠成績)÷4。
(四)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綜合分析、現場應變及語言表達能力。依據綜合知識測試成績、計算機速錄測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綜合評定,確定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電話通知進入面試人員(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筆試,不再另行通知),請面試人員攜帶身份證按通知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五)體檢
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名次先后等額進入體檢。聘用制書記員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標準執行;聘用制法警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因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具體可查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雖有反映問題經查實后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對反映問題經查實屬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如有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八)勞動合同簽訂方式
公示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與瀘州融兆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2個月)安排至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法院工作。原則上簽一次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期轉正,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勞動關系。
(九)其他
建立遞補人員儲備庫。考試成績有效期為6個月,本次進入面試后未聘用的考生進入遞補人員儲備庫。若聘用崗位出現空缺,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PART4
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告執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瀘州融兆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和用工單位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