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5年我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四川省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關于做好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川教資〔2025〕6號)等相關規定,《廣安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部署,現就我縣定期注冊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對象范圍
岳池縣行政區域內尚未進行注冊或者5年注冊周期有效期屆滿的公辦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以及公辦幼兒園在職在崗合同制教師。
二、注冊條件
(一)申請注冊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或符合定期注冊對象要求的公辦幼兒園聘用一年以上的在職在崗合同制教師;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教師的義務,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良好的師德表現,達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師德考核標準;
4.注冊上一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6.新進學校的人員注冊,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
(二)申請定期注冊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教師的義務,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良好的師德表現,達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師德考核標準;
2.注冊周期內,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注冊周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規定的360個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
4.身心健康,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緩注冊:
1.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影響到當年度教育教學考核的。但經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進修學習、外出培訓、學術交流、病假、產假等情形除外(其中: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兩學年以內,恢復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達到注冊條件的,在下一年度申請注冊;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兩學年及以上恢復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的,重新注冊。);
2.在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360個國家規定的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的(含雖然完成培訓學時但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未完成360個國家規定的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的,達到規定學時或學分后的下一年度申請注冊;
3.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注冊周期內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除外),從考核合格起重新計算注冊周期,注冊周期內考核合格,再申請注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1.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不合格,影響惡劣的;
2.在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
4.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的。
三、辦理材料
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3.申請人所在學校或主管部門的“聘用合同”復印件;
4.申請人身心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證明材料;
5.申請人“師德表現證明”或“師德考核評價合格證明”;
6.申請人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或年度考核證明;
7.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學時”或“等量學分”證明復印件;
8.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部分材料可由學校為教師統一出具,不需要教師本人提供。《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和所有復印件,須經所在學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申請注冊的,只需提供1、2、3、4、5、8項材料和注冊前一年度考核表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其中,3、6項材料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可在檔案室復印或簽字確認并加蓋檔案室印章。
四、辦理流程
(一)個人申請
根據定期注冊機構工作要求,準備申請相關材料,進行網上申請。
網上報名時間:9月30日8:00—10月29日18:00
報名登錄網址: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現場確認時間和初審時間:11月3日—11月10日
復核及公示時間:11月12日—11月28日,其中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機構受理
根據定期注冊機構要求,各校統一提交本校所有申請人員相關材料,機構核對申請材料是否完備、真實。
(三)機構審核
定期注冊機構審核申請材料,作出定期注冊結論。
(四)結果送達
定期注冊工作完成后,注冊機構將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加蓋注冊結論章發放給申請人。
注意:《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份存入個人人事檔案,一份由注冊機構歸檔保存。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由本人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人事隸屬關系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五、定期注冊結果的運用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合格人員,可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有效期內,按照教師資格類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并享受相應的教師待遇。
暫緩定期注冊的人員,學校可視其情況調整工作崗位,暫緩期原則上不得超過2年。
定期注冊不合格人員,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由申請人自行申報填寫,信息需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信息,根據《中小學教師資格注冊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申請材料教師資格注冊的,視情況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并給予相應處罰;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
2.在定期注冊過程中如發現持有假證的,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并撤銷其教師資格。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3.《教師資格證書》遺失的,請先聯系發證機關按要求補辦證書,然后再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
4.每人每年只能對一類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有兩類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僅對與現任教學段和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5.如對定期注冊具體要求有疑問,可咨詢任教學校或學校主管教育部門。報名中遇到問題,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導航欄中的咨詢服務——常見問題對照處理,或撥打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咨詢電話。各注冊機構聯系方式見“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冊工作聯系方式”。
七、聯系方式
岳池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 0826—5220592
岳池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
2025年9月28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