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攀枝花市鹽邊縣事業單位秋季引才公告》規定,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和體檢人員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資格復審和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注:2025年畢業的考生資格復審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及體檢通知書領取時間
2024年12月30日早上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資格復審及體檢通知書領取地點
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5辦公室,在2024年12月30日18:00前未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及領取體檢通知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此次招聘,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2024年攀枝花市鹽邊縣事業單位秋季引才報名登記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
3.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信網(www.chsi.com.cn)關于報考者本人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一份。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在職人員報考者,須提供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人事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考生對所提交的審查材料和資料必須與本次招聘總公告規定條件相符,并保證其提供材料和資料的真實性,招聘過程中(包括政審階段)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資料出現缺乏真實性或出現其他任何差錯,取消聘用資格。
五、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規定,在體檢中,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體檢時間安排
2024年12月31日
七、體檢須知
(一)體檢人員應于體檢當天上午8:30前到達體檢通知書上指定的地點,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體檢通知書報到參加體檢。超過8:30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為了準確反映受檢者身體的真實狀況,現將相關體檢注意事宜告知,請注意以下事項:
1.體檢人員在體檢過程中不得透露個人信息。
2.體檢人員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和視聽工具;如有攜帶,應主動全部上交工作人員收存,待本人體檢完畢后歸還。體檢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持有通訊或視聽工具的視為違紀,將取消體檢資格。
3.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4.體檢表中由受檢者填寫的部分(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要求字跡清楚,無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實、逐項填齊,不能遺漏。
5.在體檢過程中請全程正確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距離;如出現發熱、咽痛、咳嗽、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請立即告知工作人員,并中止體檢。
6.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不食油膩食物,避免劇烈運動。
7.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禁水8-12小時。
8.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應事先告知醫護人員,勿做婦科和X光等項目檢查,待孕期結束后進行補檢。
9.請配合醫生認真檢查應檢項目,勿漏檢。若考生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將視為體檢不合格,不再接受復檢。
10.體檢醫師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必要的相應檢查、檢驗項目。
11.體檢中嚴禁考生向體檢醫生自報姓名,否則視為違紀。
咨詢電話:
中共鹽邊縣委組織部 0812-8655194
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2-5250100
監督電話:
鹽邊縣紀委監委 0812-8657444
附件:2024年攀枝花市鹽邊縣事業單位秋季引才資格復審和體檢人員名單
中共鹽邊縣委組織部 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