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巴中市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要求,經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程序,平昌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體檢52人。現將體檢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體檢人員
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人員名單詳見《平昌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本公告發布后至本次招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
三、體檢時間
請列為體檢對象的人員于2024年11月17日(星期日)當天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證件照2張到平昌縣人才交流中心(平昌縣金寶新區金寶大道四段12號平昌縣人力資源社會服務中心一樓),填寫《巴中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體檢表》(貼上照片),統一乘車前往有資質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全封閉進行體檢。確定為體檢對象的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承辦體檢手續并不服從體檢安排,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復檢及遞補
體檢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向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310室)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有資質的三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體檢人員。
五、注意事項
1.體檢前三天保持正常飲食,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飲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類食物。體檢前一天晚餐后不再進食,空腹8至12小時抽血檢驗。
2.體檢當日早晨切勿進食,以便空腹應檢。
3.體檢人員須自行繳納檢查費,每人準備體檢費500元左右,于體檢時自行向承檢醫院繳納,補充檢查和復查費用據實另計。
4.按照規定,本次體檢為封閉式體檢,體檢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必須服從帶隊人員的統一安排。體檢全過程必須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并交由工作人員集中保管,違者按規定處理。體檢人員一律統一乘坐車輛,不得自行前往,親屬及其他無關人員請勿陪同參檢。
5.請體檢人員相互監督,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立即向工作人員和紀檢監察機關反映。
六、咨詢電話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827-622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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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4年11月13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