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崇州市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規[2025]1號)、《崇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修訂)》(崇委辦[2016]30號)規定及事業單位用人需求,結合成都市“蓉漂人才薈”相關工作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
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且認證書上所載明專業(學位)須與應聘資格條件要求一致。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5.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機關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處于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最低服務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現役軍人;
9.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詳見附件1)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相關信息后按以下程序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應聘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系統審核。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初審。應聘人員請于
4.崗位調整。同一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在報名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并于
5.打印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應于
考試當天,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6.提醒。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公告中的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以及其他資格條件,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網絡報名成功不代表應聘人員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在任何時候、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現場咨詢
本次“蓉漂人才薈”活動設現場咨詢點,咨詢活動時間及地點如下:
1.中山大學校園招聘會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中山大學(廣州校區)東校園行政中心大廳
2.主場綜合招聘會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國家會議中心二期2樓序廳(北京市朝陽區天辰東路5號)
3.北京大學校園招聘會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北京大學(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30號)
4.清華大學校園招聘會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清華大學(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30號)
5.其他場次
活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補充公告。
五、考核
考核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核成績,考核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知識測試》,卷面滿分100分。
2.考試內容
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邏輯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馬克思主義哲學基礎,法律基礎知識,應用文寫作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公民道德等。
3.筆試開考比例
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超過10:1的設筆試,筆試成績僅作為進入資格復審的依據,不計入考核成績。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資格復審人數1:10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缺考者不得進入考核環節),最后一名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未超過10:1的,該崗位報考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不再參加筆試。
4.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
5.筆試成績查詢
應聘人員可于
6.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筆試成績排名由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
(二)資格復審
筆試有違規違紀情況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注意查閱。
應聘人員應攜帶整套個人報名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報名資料包括:①《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請在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②有效身份證;③畢業證、學位證,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和學校開具的在讀證明或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證明;④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以及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由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場發給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的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低于該分數線的,不得進入招聘下一環節。
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面試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如因考生放棄或缺考出現空缺而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定的開考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四)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在考核地點當場公布并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和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公布。
六、簽訂就業協議書
依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簽訂就業協議書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現場與其簽訂三方或用人協議書。若考核成績相同,則以所有考官給出的面試總分確定名次;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因擬簽協議人員個人放棄而產生的空額,可按該崗位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1次。
七、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凡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人員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其中,已經畢業的人員直接進入體檢,2026年畢業生待畢業后由用人單位驗證相關材料(畢業證、學位證等)合格后進入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有關要求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的3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管機關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院等級的其他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1次。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由主管機關確定為進入考察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組織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及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考察內容為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遞補1次。
八、聘用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人員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成都人事考試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則視為自動放棄。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管理。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須在崇州市服務滿六年。
九、咨詢及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崇州市紀委監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負責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紀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8-62650904。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
各用人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公告及報名咨詢電話:028-82208550(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薈”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
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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