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遂寧市船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26年船山區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及實施方案〉的通知》(遂船人社發〔2026〕1號)要求,現將2026年遂寧市船山區第二批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崗位信息通告如下。
一、安置數量
15家用人單位共計劃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21人(詳見附件)。
二、安置對象條件
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范圍為船山區(不含遂寧經開區、市河東新區)城鎮區域戶籍人員、城鎮區域常住并參加我省基本養老保險1年以上人員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登記失業人員:
1.大齡人員:申請認定時女性年滿45周歲、男性年滿5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
2.殘疾人員:持有《殘疾人證》的人員;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
4.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由農業農村部門認定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5.零就業家庭成員: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確認登記的零就業家庭成員;
6.長期失業人員:申請認定時登記失業已連續1年以上的人員;
7.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農民。
三、崗位待遇及期限
用人單位按照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對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及時足額發放工資,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公益性崗位安置期限,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最長不超過5年,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四、安置程序
(一)個人申請。符合上述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條件的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證或社???,向常住地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提出崗位安置申請;也可前往區就業局就業援助窗口提交申請。
(二)確定人員。區就業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審核資格后,結合公益性崗位需求、申請人自身情況及個人意愿,確定擬安置人員并推薦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與推薦人員雙向溝通,若不同意該推薦人員,須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區就業局理由,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三)對外公示。區就業局將公益性崗位擬安置信息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區人社局監督舉報電話:5185099),舉報者需實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線索。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安置;公示期間反饋的問題一經查實,且不符合招用條件的,取消其安置資格。
五、其他事宜
(一)工作地點、崗位要求、聯系方式等詳見附件,如需進一步咨詢上述信息,請聯系各用人單位。
(二)如需咨詢安置政策,請聯系區就業局就業創業服務股就業援助窗口,地址:船山區燕山街46號區人力資源服務大廳一樓9號窗口,聯系電話:0825-619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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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遂寧市船山區第二批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崗位信息一覽表
遂寧市船山區就業服務管理局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