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成都大學公開考核招聘博士輔導員公告》相關規定,因有考生放棄出現空額,現將遞補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遞補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
2025年成都大學公開考核招聘博士輔導員遞補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二)(見附件)。
二、體檢安排及相關要求
(一)請在成都大學附屬醫院(成都市二環路北二段82號)參加體檢。體檢時間通過短信通知,請進入體檢人員注意查收。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執行。如有殘疾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節,以是否能正常履職作為參考標準。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三)體檢須知
1.進入體檢人員均應在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其他醫療單位的檢查結果一律無效;在規定時間無故不參加體檢的,視為主動放棄應聘資格。
2.請參加體檢的考生于體檢當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自行打印《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可在成都大學人事處網站下載中心-人事管理欄目下載),按時到成都大學附屬醫院體檢中心參加體檢。體檢當天早上不進食、不喝水。
3.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由成都大學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三、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確保通信暢通,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三)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28-84616040(成都大學人事處)
監督電話:028-84616636(成都市紀委監委駐成都大學紀檢監察組)
附件.2025年成都大學公開考核招聘博士輔導員遞補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二).pdf
成都大學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