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貫徹落實就業援助政策,有效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保民生、托底線、救急難的積極作用,按照《關于印發中央和省級就業創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川財規〔2025〕2號)、四川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川人社規〔2024〕17號)等文件規定,根據年初確定的開發計劃,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將朝天區2026年度第一批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安置數量
此次共安置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6名。(詳見附件1)
二、安置對象
轄區內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優先安置符合崗位條件的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
三、安置程序
1.發布公告。區就業服務中心根據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向社會公開發布公益性崗位安置公告,明確告知用人單位、工作地點、崗位名稱、薪酬待遇、工作內容、工作要求等信息。
2.個人申請。符合申請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于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向區就業服務中心或鄉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提出公益性崗位安置申請,提交《朝天區城鎮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表》(附件2)。
3.組織選崗。區就業服務中心或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公益性崗位的用工需求和就業困難人員的困難程度、求職意愿,向用人單位推薦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經雙方選擇,確定擬招用人員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安置。
4.用工備案。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1個月之內,應按規定與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并在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備案。
四、薪酬待遇
公益性崗位補貼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用人單位先行發放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后,再向當地公共服務機構申請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按照用人單位為公益性崗位人員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
五、安置期限
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不超過 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可延長至退休年齡。補貼期滿仍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按程序再安置1次,累計安置次數不超過2次,并逐級報上級備案。
聯系電話:0839-86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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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天區2026年安置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崗位明細表(第一批)
廣元市朝天區就業服務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