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新都區利濟學校



小學:語文1人
初中:化學1人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為人師表,無師德失范記錄。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3.小學語文需具備普通話二級甲等水平及以上,初中化學需具備二級乙等水平及以上。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曾被開除公職、曾受刑事處罰、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不得應聘。
6.符合《教師法》規定的任職條件。
基本工資+期末績效(不低于新都區同類學校薪資水平),購買“五險一金”,課后延時服務費,晚自習費另計,提供食宿,享受與在編教師相同的工會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