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安置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根據崗位開發設立及用人單位用工需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2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2.經就業援助后,確實無法實現市場化就業,已納入公益性崗位擬安置對象的;
3.具有一定勞動能力,能夠勝任擬聘用崗位的工作任務;
4.遵紀守法、能夠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及工作安排;
企業在職職工、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公職人員、受財政供養的村(社區)干部不納入公益性崗位安置。
二、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于2026年2月12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明向鎮(街道)便民服務工作部或綜合執法工作部申請公益性崗位安置(申請區級部門招聘崗位的,向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提交申請),填寫《城鎮公益性崗位申請表》(附件1)。
三、安置程序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有崗位意向的擬安置對象提出公益性崗位安置申請,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根據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排序規則確定擬安置人員并向用人單位推薦安置。
以鎮(街道)為最小單位,根據排序機制按一級至五級的次序依次確定擬安置人員。同一優先級按家庭困難程度進行優先安置(家中是否有重病、殘疾家庭成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標準等情況)。
用人單位確認后將公益性崗位擬安置情況(包括擬安置人員及擬安置崗位相關信息)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安置。
四、崗位信息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見《旌陽區城鎮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2026年2月)》(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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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旌陽區城鎮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2026年2月)
德陽市旌陽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