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藺縣石屏中心衛生院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符合以下相應崗位條件人員。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畢業證、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聘崗位 |
人數 |
專業 |
學歷 |
其他條件 |
備注 |
藥師(士) |
1 |
藥學、中藥學 |
專科及以上 |
具有藥士及以上資格證 |
(二)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自覺履行工作職責與義務。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
4.符合擬聘用工作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學位”資格要求兩欄分別相符;“專業名稱”條件要求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專業名稱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5.無其他不適合從事擬聘用工作崗位的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招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調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7.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地點:古藺縣石屏中心衛生院行政辦公室。
3.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圍繞報考條件(含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進行,考生參加資格審查須持:
(1)攜帶個人簡歷、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2)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其中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審查時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出具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或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
(3)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學歷備案表或學歷驗證報告)。
(4)因考生個人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以委托別人參加資格審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及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現場公布資格審查是否合格,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環節。所有材料均要交驗原件收取復印件(考生所交資料不予退回,請備份留存)。
以上材料將作為資格審查的主要依據,須詳細、認真、如實提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若發現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查實都將取消應聘資格,且后果自負。
(二)筆試及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由古藺縣石屏中心衛生院組織筆試及面試。
1.筆試(共100分)
(1)筆試內容:基本法律法規、常識判斷和藥學相關知識
(2)筆試時間: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9:00-10:00。
(3)地點:石屏中心衛生院四樓會議室
2.面試(共100分)
(1)面試方式:專業化面試。
(2)面試時間: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10:00-12:00。
(3)面試地點:石屏中心衛生院四樓會議室
(4)形不成競爭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線:若某崗位由于缺考、面試成績為零分、違紀等原因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低于80分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體檢,不能確定為聘用人員。
3.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0%,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則再進行一輪面試確定最終排名。
(三)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應在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四)考核。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核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五)遞補。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一經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聘用后可按有關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古藺縣石屏中心衛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人:郭群敏
聯系電話:15082093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