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雷波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共計劃招聘30名輔警,具體崗位、名額和招聘要求詳見附件1《雷波縣公安局2026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具體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
4.涼山州內戶籍人口;
5.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身高等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符合職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條件
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不予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活動;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9.曾在雷波縣公安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后辭職,或者被辭退解聘的;
10.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11.有紋身、嚴重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的;
12.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址:雷波縣公安局政工室(業務技術大樓5樓)。
(二)報名時間。2026年2月24日至2月26日(8:30-11:30,14:30-17:30)
(三)報名程序。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公告信息,了解報考具體情況,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崗位報考。
1.填報信息。考生如實填寫附件2《雷波縣公安局2026年公開考試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2.資格審查。由雷波縣公安局組織人員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或者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其應聘資格,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報名信息中報考人員聯系電話務必填寫準確并確保通訊暢通,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現場遞交資格審查材料(材料原件現場查驗,復印件存檔審查)。
資格審查材料包括:報名信息表1份、2寸彩色白底免冠證件照3張、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首頁及本人頁復印在同一張A4紙)、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銀行征信報告1份(由銀行征信中心出具或網上銀行APP申請打印),滿足優先條件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張。
3.準考證的領取。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在報名現場領取準考證。考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四、考試
考試時間:2026年2月27日筆試、面試,2月28日體能測試
(一)筆試。
1.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場。
2.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包含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綜合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90分鐘,正式開考后15分鐘內未進入考場的,視為放棄。
3.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照招聘計劃數的2倍確定入圍面試人員。若出現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一并進入。
4.筆試成績和后續考試安排將在雷波縣公安局公示欄公布。
(二)面試。
1.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情緒控制等綜合素質能力。
3.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三)體能測評。
參加面試的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在具備條件的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未按照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者或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1.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以雷波縣公安局通知為準,報考人員憑本人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評,自備運動鞋和服裝。
2.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3個項目,測評標準及要求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執行。
3.考生應確認自身無不適宜劇烈運動的疾病,自愿承擔體能測試風險。本次考試未統一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建議考生個人自行購買,防范體能測評運動風險。
(四)考試總成績及入圍體檢、心理測評人員名單公示。
1.在體能測評結果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筆試、面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排名,按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各職位入圍體檢、心理測評人員。
2.若總成績相同,則遵循符合優先招聘條件、面試成績高的排名靠前原則(亦適用于后續遞補工作)。
3.考試總成績、入圍心理測評、體檢人員名單將公布在雷波公安微信公眾號。
五、心理測評、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心理測評、體檢。
1.進入心理測評、體檢的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心理測評和體檢。
2.心理測評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體檢環節,心理測評不復測。
3.心理測評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4.心理測評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5.體檢不合格,對結論有異議的,可在3日內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6.心理測評、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心理測評和體檢人員。
7.凡在報名、考試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體檢資格,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并根據違規事實做出處理。
(二)政治考察。
1.體檢、心理測評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雷波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組織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日常表現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按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號)等規定執行。
2.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將在考試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人員,遞補人員須通過體檢和心理測評。
(三)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公示于雷波公安微信公眾號,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反映問題須以真實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六、聘用
(一)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按《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并按相關規定進行遞補。
(二)試用期。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間按合同約定標準發放工資。聘用對象應根據通知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崗前培訓。逾期未報到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后的管理。由政工室統一組織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統一指揮調度,被聘用人員必須按用人部門的規定執行有關紀律和規章制度。
七、薪酬待遇
(一)按照雷波縣公安局在職輔警的薪酬標準執行。
(二)統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意外傷害險)、住房公積金。個人“五險一金”繳存部分從警務輔助人員每月工資收入中代扣代繳。
(三)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享受帶薪休假。
八、紀律與監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各環節公告公示等內容,請考生自行及時關注雷波縣公安局公示欄,并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在通知事項時無法取得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二)整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考生提交虛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機構代為報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者警惕,切勿上當受騙。本公告由雷波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8822055
監督電話:0834-88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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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