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四川省教育廳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補充到四川省教育信息化與大數據中心(四川省電化教育館)、四川省學校國有資產與教育裝備中心和四川省高校科技發展中心(四川省教育對外交流中心)3個直屬事業單位工作,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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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單位類別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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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信息化與大數據中心(四川省電化教育館) |
公益二類 |
成都市錦江區學道街38號 |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教育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參與研究、擬訂全省教育信息化、人工智能教育等標準規范,承擔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等深度融合應用研究推廣工作。承擔省級有關教育平臺、網絡、應用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安全管理等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全省教育基礎數據庫的建設和統籌管理,教育事業統計數據等的收集、分析,各級教育平臺、各類應用系統的數據融通與管理開發應用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全省基礎教育國家與地方課程優質數字資源的生產和監制,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優質課程數字資源的匯聚,數字教育資源體系建設應用工作。承擔與教育信息化相關的培訓、展評、教學研究、教學實踐活動工作。承擔“四川云教”、在線教育、教育大數據的開發、應用和管理服務。受委托承接教育網絡安全的技術服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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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學校國有資產與教育裝備中心 |
公益一類 |
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353號 |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承擔教育廳直屬高校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輔助性工作;承擔全省高校實驗室、中小學(幼兒園)固定資產統計與分析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全省教育技術裝備質量監督管理的技術支撐工作。參與全省基礎教育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圖書配備以及勞動教育、綜合實踐、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建設的規劃、項目計劃擬訂,并承擔學校勞動教育、綜合實踐、實驗教學和圖書閱讀等活動組織的行政輔助工作。參與全省教育標準化研究;參與擬訂、修訂教育地方標準。承擔教育技術裝備的理論、政策、應用研究及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承擔教學儀器設備產品質量檢驗監測的事務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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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校科技發展中心(四川省教育對外交流中心) |
公益二類 |
成都市錦江區錦興路16號 |
指導高校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體系建設,服務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建設,參與高校技術轉移轉化及產學研合作;承擔公派出國留學、漢語國際推廣、涉外辦學、來川游學、外籍師生管理服務等事務性工作;承擔省外、區域教育合作交流的輔助工作;提供高校科技創新和技術轉移轉化、教育領域對外合作交流服務親。 |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應聘人員本人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應聘人員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
其他招聘崗位要求具備的職業(執業)資格條件,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各科均合格但尚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報考,但應在面試資格審查截止前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相關事項(年齡等)時間節點按公告要求執行,公告未作明確的均為
2.不得報考情形: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5)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機關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處于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最低服務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現役軍人;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公開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4名,其中四川省教育信息化與大數據中心(四川省電化教育館)招聘專業技術崗位1名、四川省學校國有資產與教育裝備中心招聘專業技術崗位2名、四川省高校科技發展中心(四川省教育對外交流中心)招聘專業技術崗位1名,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有關報考政策規定、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詳見《報考指南》。報考者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中有關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有疑問時,可直接咨詢招聘單位。
四、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崗位選擇。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查閱公告、崗位一覽表、報考指南等,了解報考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聘崗位,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報名系統中一個崗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件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保持一致。
2.填報信息。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26年上半年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應聘人員須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考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溫馨提示:為方便外地考生參加公共科目筆試,本次招聘網上報名時,新增了“重慶市中心城區”考點供考生選擇。凡招聘崗位僅需考生參加《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兩個科目筆試的,報名時可選擇在“重慶市中心城區”考區參考。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責任。
(二)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請在
(三)網上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請于
符合申請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應聘人員,參照附件《報考指南》進行辦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務費減免。
(四)崗位調整
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由教育廳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招聘名額后,該崗位報考人數與調減后的招聘名額之比應達到該崗位規定的開考比例。
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教育廳于
(五)打印報名表、準考證
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費成功(含減免費用)的應聘人員,請于
(六)提醒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教育廳負責,貫穿招聘全過程。網絡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等單個招聘環節審查通過不代表應聘人員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在任何時候、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將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政策性加分)×40%+面試成績×6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兩科,應聘人員均須參加《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筆試。應聘人員放棄其中1科、其中1科成績為0或因違規違紀被取消其中1科成績,均不能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筆試總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50%+《綜合能力測試》×50%
2.考試大綱
(1)公共科目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的考試內容詳見
3.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
4.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
5.筆試原始成績查詢
公共科目筆試原始成績于
對公共科目筆試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申請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
此次筆試將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此次參加省屬事業單位公招考試相同科目所有參考人員有效筆試成績的平均分。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加上政策性加分,下同)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省屬事業單位的筆試成績平均分將于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應于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與大數據中心(四川省電化教育館):成都市學道街38號313辦公室,聯系人及電話:
四川省學校國有資產與教育裝備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353號506辦公室,聯系人及電話:
四川省高校科技發展中心(四川省教育對外交流中心):成都市錦江區錦興路16號610辦公室,聯系人及電話:
具體加分條件、提交資料詳見附件《報考指南》。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7.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教育廳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面試入圍人員筆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由教育廳于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負責進行。筆試有違規違紀情況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面試資格審查具體材料要求、時間、地點隨面試入圍人員名單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注意查閱。
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相關手續參見附件《報考指南》,最終以資格審查公告要求為準。不能按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材料以及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中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由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溫馨提示:考生應注意保持通信暢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誤、未接聽電話等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面試人員,由招聘單位發給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低于該分數線,不得進入公招下一環節。
面試當天,未在規定時間到面試考場候考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開展面試后查實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面試人選;如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缺考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四)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教育廳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布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加分、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并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
六、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各招聘崗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政策規定同等條件下優先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應聘人員依次按學歷層次、面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集合地點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有關要求執行。如有殘疾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節,主要以是否能正常履職作為參考標準。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由教育廳指定到不低于原體檢醫院等級的其他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中出現的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招聘單位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誠信、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有關規定查閱考生的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教育廳,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應當向應聘人員說明理由。
考察中出現的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三)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教育廳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教育廳官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故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公示內容包括擬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準考證號、性別、出生日期、學歷學位、專業、考試總成績、崗位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應聘人員,應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將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單位。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2026屆畢業生應在
3.按規定應提供的其他材料。
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備案(核準)后,通知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報到,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因應聘人員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九、其他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教育廳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教育廳官網上公告。因應聘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2.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3.教育廳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1.報名條件及政策咨詢電話(主要負責解釋報考條件、報名政策及面試考務等問題):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與大數據中心(四川省電化教育館):028-86717185、028-86726266
四川省學校國有資產與教育裝備中心:028-85619497、028-85619638
四川省高校科技發展中心(四川省教育對外交流中心):028-86702125,028-86711035
四川省教育廳組織人事處:028-86115561
2.網站技術咨詢電話(主要解決報名網站技術問題):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試中心)
3.公共科目筆試考務咨詢電話:
028-86623723(省人事考試中心)
4.紀律監督電話:
028-86110717(四川省教育信息化與大數據中心(四川省電化教育館)紀檢監察部門)
028-85619644(四川省學校國有資產與教育裝備中心紀檢監察部門)
028-86135015(四川省高校科技發展中心(四川省教育對外交流中心)紀檢監察部門)
028-86110922(四川省教育廳機關紀委)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廳直屬事業單位202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報考指南
四川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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