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規[2025]1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彭州市事業單位擬赴高等院校公開考核招聘10名工作人員。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詳見附件)的
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如國(境)外學習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相關高校或省及以上相關科研機構對其在外高校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2026“蓉漂人才薈”彭州市事業單位赴外公開考核招聘10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5.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機關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處于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最低服務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
8.現役軍人;
9.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條件不符者請勿報名。現場報名的應聘人員需同步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結果以網上報名為準。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6“蓉漂人才薈”彭州市事業單位赴外公開考核招聘10名工作人員崗位表》等信息。
(一)現場咨詢及報名
本次公招現場咨詢及報名在國家會議中心、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設點開展,請應聘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個地點參加。現場不開展資格審查、面談或面試等工作。
1.北京站綜合招聘會
時間:
地點:國家會議中心二期2樓序廳(北京市朝陽區天辰東路5號)
2.北京大學校園招聘會
時間:
地點:北京大學(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30號)
3.清華大學校園招聘會
時間:
地點:清華大學(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30號)
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校園招聘會
時間:
地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院路校區)新主樓一樓大廳
5.西安交通大學校園招聘會
活動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詳見補充公告。
(二)網上報名
網上集中報名時間: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崗位選擇。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查閱公告、崗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聘崗位,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報名系統中一個崗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件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保持一致。
2.填報信息。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應聘人員須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應聘資格審查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責任。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
3.資格初審。本次公招報名,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招考主管部門負責的面試原件校驗、考察中的復核和審核聘用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4.崗位調整。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整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
5.打印報名表、準考證
網上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請于
6.提醒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貫穿招聘全過程。網絡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等單個招聘環節審查通過不代表應聘人員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在任何時候、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將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核
考核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專業知識和技能、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與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與情緒穩定性、職業溝通與合作能力以及舉止儀表等。
筆試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不計入考核成績。面試成績即為考核最終成績。滿分為100分,考核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一)筆試
1.筆試時間:
2.科目名稱:《綜合知識測試》。考試內容: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邏輯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馬克思主義哲學基礎,法律基礎知識,應用文寫作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公民道德等。
3.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報考者可于
(二)資格審查原件校驗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5∶1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參加筆試初篩有成績且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考核環節。相關事宜將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布。
資格審查須由本人提交如下資料:
(1)《應聘資格審查表》;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1份(校驗原件,收取復印件),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等情況的證明材料各1份。
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審查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一次。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1.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即為考核最終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4.其他事項:
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場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如因面試資格審查、考生放棄或缺考出現空缺而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招考主管部門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engzhou.gov.cn)、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面試人員的考核成績,并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
五、體檢
各招聘崗位在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核成績相同的,政策規定同等條件下優先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應聘人員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有關要求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到不低于原體檢醫院等級的其他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三次。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招考主管部門會同相關單位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誠信、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有關規定查閱考生的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應當向應聘人員說明理由。
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考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三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考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engzhou.gov.cn)、成都人事考試網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專業、考核成績、崗位排名、體檢考察結論和監督舉報電話。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證屬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
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三次。
八、聘用及報到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備案(核準)。備案(核準)程序完成后,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報到,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人員管理及薪酬待遇
1.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2.享受國家現行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3.本次招聘的事業人員在我市服務時間須不低于3年。服務期未滿3年不得調離彭州市。
4.本次招聘的事業人員由組織編制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擬聘人員所學專業,統籌安排至我市市級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
十、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與舉報電話:
彭州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28-83872788。
應聘人員問詢應聘報名條件、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相關問題請撥打028—83883505、028-83886260電話咨詢。
十一、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告。應聘人員應及時查閱相關信息,因應聘人員不主動關注招聘網站信息導致未能參加招聘各項程序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附件:2026“蓉漂人才薈”彭州市事業單位赴外公開考核招聘10名工作人員崗位表
中共彭州市委組織部
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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