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統一安排組織的“蓉漂人才薈”校園招聘活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成都東部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本次招聘屬于事業單位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本次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均為成都東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工作機構所屬事業單位。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
若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等相關材料或省級教育部門或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對其留學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經綜合研判后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7.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5.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機關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處于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最低服務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現役軍人;
9.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工作待遇及發展空間
本次招聘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統籌招聘、統籌管理、統籌培養、統籌輪崗。入職人員完成輪崗交流和多崗位實踐鍛煉后,將根據其工作表現、能力特長、發展需要、綜合考評等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統籌定崗,享受成都東部新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福利待遇。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現場咨詢
1.主場綜合招聘會
時間:
地點:國家會議中心二期2樓序廳(北京市朝陽區天辰東路5號)。
2.北京大學校園招聘會
時間:
地點:北京大學(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30號)。
3.清華大學校園招聘會
時間:
地點:清華大學(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30號)。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如應聘人員參加線下成都市“蓉漂人才薈”招聘專場,仍需通過網上提交報名資料,最終報名結果以網上報名結果為準。報名網站: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
3.報名程序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系統審核。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招聘。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三)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設網上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成功,初審時間為:
(四)崗位調整
報名通過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于
(五)打印報名表、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應于
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五、考試
(一)考試總成績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面試在考試總成績中的占比如下: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邏輯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馬克思主義哲學基礎,法律基礎知識,應用文寫作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公民道德等。
筆試最低分數線為本批次參加成都東部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相同科目所有參考人員平均分的90%,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應聘人員可于
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按照進入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如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原件校驗。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時,筆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三)原件校驗
原件校驗具體時間、地點及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于
(四)面試
面試地點在成都市,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請應聘人員合理安排出行時間。
采取半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與崗位匹配度和舉止儀表等方面。面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六、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各招聘崗位在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政策規定同等條件下優先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應聘人員依次按學歷層次、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成都東部新區官網(https://dbxq.chengdu.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欄目和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公布。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有關要求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由成都東部新區黨群工作部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中出現的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開展,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誠信、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中出現的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三)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成都東部新區官網(https://dbxq.chengdu.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欄目和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故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內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本次招聘人員在成都東部新區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3.擬聘人員按通知時間,持畢業證、學位證和要求的其他資料報到。超過規定時間且無正當理由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等材料或不報到的,取消聘用。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4.擬聘人員將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崗位,須服從調配。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九、其他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公告內招聘單位中的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
2.資格審查工作由成都東部新區黨群工作部負責,貫穿招聘全過程。網絡報名成功不代表應聘人員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在任何時候、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成都東部新區官網(https://dbxq.chengdu.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欄目和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公告。因應聘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4.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5.此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6.本公告由成都東部新區黨群工作部發布并負責解釋。
十、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1.報名條件及政策咨詢電話:028-86360084(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紀律監督電話:監督與舉報電話:028-1233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2026“蓉漂人才薈”成都東部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成都東部新區黨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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