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位及名額
(一)公開遴選: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或其他相當層次職級)職位,共遴選19人,分為兩類:一類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另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具體職位信息和要求詳見《2023年下半年遂寧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公開選調:包括縣(市、區)直機關、鄉鎮(街道)機關的鄉科級領導職位,共選調副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9名。具體職位信息和要求詳見《2023年度遂寧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2)。
二、對象及條件
(一)公開遴選
1.報名范圍
符合遴選條件的遂寧市內各縣(市、區)以下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中央機關、省級機關及市級機關設在遂寧市內各縣(市、區)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2.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能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含縣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各類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4)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機關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年齡、工作能力和工作或任職經歷等條件(詳見附件1)。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2023年7月10日),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3年7月。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公開選調
1.報名范圍
遂寧市內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不包含工勤人員)。
2.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調任規定》《四川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現任我市市屬國有企業的中層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或縣(市、區)、市直園區所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且任現職務層次2年以上;在中央、省級駐遂企業工作的,比照市、縣(市、區)屬企業現任相當職務層次人員。在上述國有企業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為聘任在七級、八級管理崗位上的領導人員,且任現職務層次1年以上;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能力素質等條件(詳見附件2)。
(3)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4)具有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2023年7月10日),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3年7月。現任職務以報考時的任職為準。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網站為遂寧組工網(http://www.snswzzb.gov.cn/)首頁“公務員管理”專欄。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至7月15日(星期六)上午8: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3年下半年遂寧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和《2023年度遂寧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2,以下統稱《職位表》)。報考者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公布的咨詢電話直接與各單位聯系。每人限報1個職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2023年下半年遂寧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或《2023年度遂寧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統稱《報名登記表》)。報考者應認真對照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有關信息。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遴選、選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單位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16日上午8:00。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的1天后登錄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登記表》2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不允許取消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全過程,對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遴選、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遴選或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遴選或選調人選。
4.確認繳費。初審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7月17日上午8:00前登錄網站的相關頁面,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印發的川發改價格規〔2022〕539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為每人50元)。網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7月25日至28日登錄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