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廣元中院統一部署,根據本院《2024年法官遴選工作實施方案》,經縣委組織部同意,擬面向廣元市基層法院遴選員額法官。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及名額
面向廣元市基層法院遴選法官1名。
二、資格條件
(一)報名參加法官遴選,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符合《法官法》規定的基本任職條件;新法官法、檢察官法實施后,非初任法官、檢察官參加遴選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新法官法、檢察官法實施后部分司法人員選任條件適用政策的答復意見》(法〔2020〕265號文件)執行;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性,具備與司法責任制相適應的專業素養、工作作風、職業操守,具有獨立辦案能力;
3.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其他相應學位,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民族地區、邊遠地區適用規定學歷條件確有困難的,可以將擔任法官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具體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部分地方放寬擔任法官、檢察官學歷條件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法〔2020〕247號)規定執行;新法官法、檢察官法實施前,已在各級法院、檢察院工作的人員遴選法官、檢察官的,學歷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新法官法、檢察官法實施后部分司法人員選任條件適用政策的答復意見》(法〔2020〕265號文件)執行;
4.從事法律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同等工作經歷可計算在內)。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學位,或者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別放寬至四年、三年,截止計算日期為9月30日;全省雙語法官后備人才庫中的雙語法官后備人才,從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放寬一年;有關“從事法律工作”的認定,適用《關于適用新修訂法官法、檢察官法第十二條有關規定的答復意見》(法〔2021〕212號文件)的規定;
八、研究討論
擬入額人選經本院黨組研究后,層報省法院審查。
九、公示
事業單位考試公告
擬入額人選由省法院在官網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省法院下發確認入額的文件。
公示期間發現有影響入額問題并查實的,不予入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入額。
十、任職
根據省法院確認入額的文件,本院政治部(督察室)為入額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全國公務員考試
2024年8月22日

